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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 | 武陟县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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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政〔2004〕17号)精神和焦作市财政局《关于印发焦作市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焦财金〔2004〕10号)的具体规定,2004年放开粮食购销市场和价格,实行对种粮农民(含国有农场,下同)直接补贴政策。为切实做好我县对种粮农民的直接补贴工作,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直接补贴办法 (一)补贴资金的分配方式。根据省市分配我县的直接补贴金额和有关分配原则要求,依据县核定的统一补贴标准分配补贴资金。各乡镇要以村(组)为单位张榜公布每户的计税面积、补贴标准和补贴数额,经公示确认无异议后,乡镇财政所于5月8日前将《河南省种粮农民直接补贴通知书》发到每个农户,统一编号,乡镇财政所微机打印发放,由每户农民本人签收。 我县兑现补贴资金采取直接抵顶应缴农业税的办法。农民凭本人身份证和《河南省种粮农民直接补贴通知书》,到乡镇财政所等额抵顶应缴纳的农业税及附加,乡镇财政所将抵顶的农业税及附加汇总上报县财政局,县财政局审核无误后从“粮食补贴资金”专户拨入乡镇政府“农业税及附加征收专户”。补贴兑现工作要在6月15日前结束。 (二)补贴资金的管理。我县对种粮农民的补贴资金按照省、市的要求实行专户管理。 县财政局严格按照方案要求每乡派驻1名补贴兑现监督员,各乡镇人民政府每个村至少要派驻2名补贴兑现监督员,明确责任,全程进行监督,并承担相应责任。每一兑付工作日结束后,监督员都必须在“补贴资金兑现底册”上签名,并逐级上报《补贴资金兑现日报》。 二、实施步骤 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工作分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4月1日-4月10日)宣传发动。为确保宣传政策和口径的统一,省统一印制了《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行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的通告》和《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宣传提纲》。乡镇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等宣传手段,广泛宣传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的重要意义和政策,做到进村入户,张贴上墙,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第二阶段(4月11日-4月22日)制定补贴落实方案。各乡镇要根据本方案,深入调查研究,摸清底数,广泛听取农民意见,制定切实可行的具体补贴落实方案,并将公示无异议后的各户计税面积,按照县统一补贴标准测算到户情况(包括乡、村组农户的资料软盘),于4月21日前报县直补办公室。县直补办审核心汇总后于4月22日将全县的补贴落实方案报市直补办公室。 第三阶段(4月23-6月18日)组织实施。根据省批复我县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实施方案,5月2日前完成对各乡镇补贴方案的审批工作,确保5月8日前将《河南省种粮农民直接补贴通知书》发放到农户手中,各乡镇要按照方案规定的具体兑现办法于6月18日前完成补贴资金的兑现工作,并以书面形式向县直补办公室报送直接补贴工作总结。在组织实施过程中,县直补办要加强监督工作,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从严查处。 第四阶段(6月19日-6月28日)检查验收总结上报阶段。我县对各乡镇的直接补贴工作组织集中检查验收,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和查处,保证我县对农民的直接补贴效果,并及时总结上报。 三、应注意的问题和兑付程序 为做好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在具体实施补贴工作中,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一)关于计税面积问题。各乡镇要以2002年农村税费改革时核定的计税面积和2003年下达农业税征收任务(见武财农税字〔2003〕2号)时核实的计税面积为基础,据实扣减合法征占农业税计税土地为依据,按县核定的统一补贴标准,测算到村(组)农户,由财政所负责按2004年下达到农户的农业税纳税通知书上核定的计税面积,对农户计算补贴。 (二)关于兑现国有农场补贴问题。宁郭镇要会同国有农场将《河南省种粮农民直接补贴通知书》发放到每个农场职工或承包户手中,农场职工或承包户凭本人身份证和《河南省种粮农民直接补贴通知书》,到乡镇财政所等额抵顶应缴纳的农业税或领取补贴。
(三)关于兑现集体机动地补贴问题。各乡镇财政所要会同村、组将《河南省种粮农民直接补贴通知书》发放到每个租种农户,租种农户凭本人身份证和《河南省种粮农民直接补贴通知书》,到乡镇财政所等额抵顶应缴纳的农业税或领取补贴。 (四)关于兑现返租转包土地农户补贴问题。各乡镇财政所要将《河南省种粮农民直接补贴通知书》发放到每个承包户,承包农户凭本人身份证和《河南省种粮农民直接补贴通知书》,到乡镇财政所等额抵顶应缴纳的农业税或领取补贴。 (五)关于兑现集体代缴农业税农户补贴问题。各乡镇财政所要会同村、组将《河南省种粮农民直接补贴通知书》发放到每个农户,农户凭本人身份证和《河南省种粮农民直接补贴通知书》,到乡镇财政所等额抵顶应缴纳的农业税或领取补贴。
(六)关于补贴抵顶农业税后领取现金问题。凡补贴抵顶农业税后仍需领取现金的,由乡镇财政所暂从征收的农业税款中垫付,补贴兑现工作结束后,乡镇财政所要将垫付的现金汇总上报县财政局,县财政局审核无误后,从“粮食补贴资金”专户直接缴入金库,抵顶乡镇垫付的农业税。 (七)为保证粮食直接补贴的实施进程和工作质量,县直补办公室特设《直接补贴工作简报》,作为宣传报道我县直接补贴工作动态、经验交流、先进动人事迹等方面的宣传阵地,各乡镇要及时将你们的有关直补工作情况以简报、信息或其他书面形式上报县直接补贴办公室。兑现工作开始后,《简报》将及时公布兑付进度。
各乡镇在具体补贴兑现工作中,要严格兑付程序: (一)以村(组)为单位,将各户计税面积进行张榜公示无异议后上报乡镇财政所审核; (二)各乡镇按张榜公示审核后的计税面积和县核定的统一补贴标准,将分配的直补资金测算到村(组)农户(包括乡、村组农户的资料软盘),于4月21日上报县直补办,县直补办汇总审核无误后,上报请示批复; (三)各乡镇按批复后的方案进一步核实农户的计税面积、补贴标准、补贴金额,并以村(组)为单位进行张榜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三天,公示无异议后,填制《河南省种粮农民直接补贴通知书》; (四)由各乡镇派驻各村的补贴兑现监督员亲自将《河南省种粮农民直接补贴通知书》发放到农户手中,并将取得的签收通知存根连同监督员签名报财政所,同时负责督促农户到财政所办理等额抵顶应缴纳的农业税及其附加的有关手续; (五)农户凭本人身份证和《河南省种粮农民直接补贴通知书》,在规定时间内到乡镇财政所办理等额抵顶2004年应缴纳的农业税或领取补贴手续。
四、加强领导,确保直补工作顺利进行 粮食直补工作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县政府决定成立武陟县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工作领导小组:县委副书记、县长杜宇任组长,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谢如臣、县政府副县长赵永昌任副组长,成员由县政府办公室主任李向前、县财政局局长冯欣、县计委主任韩宣文、县农业局局长李继雨、县粮食局局长刘国富、县农发行行长张福田以及各乡镇的乡(镇)长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县财政局。各乡镇也要成立相应组织,加强领导。各乡镇政府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为加强有关部门之间的协调和配合,各乡镇政府要成立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财政所,财政所长任办公室主任。从乡镇政府有关部门抽调精兵强将参与办公室工作,实行集中办公,并设立公布咨询电话。
在粮食补贴兑现过程中,各乡镇要切实做到“五到户”,即政策宣传到户、清册编制到户、张榜公布到户、通知发放到户、补贴兑现到户。严格执行“四不准”,即不准擅自改动补贴通知书内容,不准用补贴抵顶以前年度的农业税尾欠和各种债务及收费,不准截留、挤占和挪用补贴资金,不准无故拖延补贴兑现时间。 2004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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