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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陟县农业局关于建设“平安单位”
争创全省综治先进单位实施方案
根据县委、县政府建设“平安武陟”,争创“全国综治先进县”的要求,局党组决定在全局系统开展建设“平安单位”、争创全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单位活动,力争用三年时间,把我局建设成为最安全的单位之一。
一、工作目标
建设“平安单位”,争创全省综治先进单位的工作目标是:在创建“平安武陟”活动中争当排头兵,用三年时间,努力使本系统达到省级治安模范单位标准,跨入全省综治先进单位行列,在全局系统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深入发展,民主法制建设不断推进,社会信息化日益加快的新形势要求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新机制。
二、实施步骤
建设“平安单位”,争创全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单位,具体实施步骤是:2004年,落实创建责任,全面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基层基础工作,分系统探索模式化管理经验,争创全县综治先进单位;2005年,把创建工作引向深入,推广创建工作典型和模式化管理经验,扩大创建工作覆盖面,继续保持全县综治先进单位,争创全市综治先进单位;2006年,巩固成果,完善机制,提高水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跨入全省先进单位行列,成为全省最安全的先进单位之一。
三、主要任务
建设“平安单位”,争创全省综治先进单位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需要局属各单位、各部门密切配合。
1、局机关:要达到“三个落实、三个不发生”,即综治领导责任制落实,要害部位人防物防技防措施落实,法制教育落实;不发生职工违法犯罪(指劳教以上)、不发生重大可防性刑事案件、不发生重大治安责任事故。
2、各实体单位:要达到“四个落实、五个不发生”,即法人代表责任落实,要害部位人防物防技防措施落实,法制教育落实,治保民调组织落实;不发生重大治安责任事故,不发生可防性重大刑事案件,不发生重大群体性事件,不发生侵害职工合法权益的重大案事件,与地方不发生矛盾冲突,职工在企业有较强的安全感,违法犯罪率不超过总人数的2%。
3、单位家属院:要达到“五有、一落实、一满意”,即有组织,有专人看护,有义务治保、民调人员,有管理制度,落实封闭式管理,群众治安满意率较高。
四、保障措施
1、加强领导、成立组织。为切实加强对创建活动的领导,决定成立建设“平安单位”、争创全省综治先进单位领导小组,局长李继雨任组长,副局长刘建国任副组长,局属各单位负责人赵绍全、任长明、赵锡成、张守礼、谢凤仙、谢文照、穆丙辰、谢金良、赵长年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创建活动日常工作,赵绍全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各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制定出具体的工作方案,明确职责,责任到人。
2、搞好宣传发动、加强法制教育。各单位要树立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争创意识,采取有效措施,广泛开展干部职工法制安全教育活动,充分调动广大干部职工和家属院群众参与创建活动的积极性,聚合一切力量和资源,营造建设“平安单位”、争创全省综治先进单位人人有责的良好氛围,推动创建活动的不断深入。
3、加强防范工作、完善治安防范体系。各单位要提高防范意识,成立治安保卫组织,落实保卫制度。财务室、仓库等要害部门要安装防盗门、保险柜、报警器,严格值班制度,坚持晚上巡逻,保证电话畅通。
4、分解创建任务,实行目标管理。按照创建“平安单位”的要求,层层分解创建任务,县局将与局属各单位签订创建目标责任书。各单位负责人要把创建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亲自抓、主动抓,及时协调解决创建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并把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要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分工负责制,强化责任意识,确保各项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二00四年四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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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陟县农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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